适度的要面子是一种合理的追求。
之所以要面子,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出发,是满足社会交往和尊重的需要; 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看,要面子遵循超我的原则,满足超我的需要。
面子是在人际世界中的自我,有追求美好体验的动力。
“死要面子活受罪”
这句俗语指的是过度要“面子”带来的麻烦,比如用全部生活费买个新手机,然后可能靠吃方便面过活; 通过小额贷款购买一套轻奢化妆品,然后可能要拆东墙补西墙。
之所以过度需要面子,是因为这种“有面子”的感觉对自己来说太重要了,以至于脱离现实,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。 出现这种情况的一种可能是,想避免“丢面子”的痛苦,比起吃泡面这种心理上的痛苦,更愿意承受现实的痛苦; 对“有面子”的极度渴望,过分依赖别人的评价,比如看到别人羡慕的眼神,觉得每天吃面条都是值得的。
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,强化了过度要面子的理性
儒家文化更在意他人的评价,强调“好名声”,倡导社会,尊重需求, 还有一些典故被鼓吹至今,比如“不吃嗟来之食”,为了保持“有骨气”的形象,就算快饿死,也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。
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助长了过度要面子的行为
电子信贷、小额贷款、便捷扶持等科技手段让我们更容易“透支”。 技术的本质是提高效率,主要看我们把它应用到什么地方。 如果靠透支来快速获得“有面子”的满足,会带来经济层面的风险,也会造成心理层面的负担。